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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組織賣淫!三明某場所多人被判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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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樓主
    發表于 2023-3-6 10:32 |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|倒序瀏覽 |閱讀模式
    近日,福建省三明市沙縣區人民法院審結了一起組織賣淫案件,判處被告人萬某有期徒刑十年一個月,并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。


    法院審理查明,2016年1月以來,沙縣某水會二樓桑拿區組織多名婦女為顧客提供性服務。被告人萬某擔任某水會總負責人,負責某水會日常經營管理、招募人員及安排人員具體分工等。

    被告人萬某指派,由邱某(已判刑)負責招募、對賣淫女進行管理等;由陳某(已判刑)、李某(已判刑)負責安排賣淫女上鐘、食宿等日常管理;由萬某奎(已判刑)、周某(已判刑)負責管理財務;由王某霞(已判刑)負責培訓賣淫女及每日賣淫女出勤點名等。

    2016年5月14日晚,沙縣公安局民警對某水會二樓桑拿區進行檢查,在六個不同客房內,現場查獲六對正在賣淫嫖娼的男女,并在現場抓獲18名賣淫女(含4名未成年人)。案發后,被告人萬某潛逃在外。


    2022年1月10日,公安機關在被告人萬某湖南老家將其抓獲到案。法院審理認為,被告人萬某伙同他人以招募、雇傭等手段,管理、控制他人賣淫,且賣淫人員達十人以上,情節嚴重,構成組織賣淫罪,應予依法懲處。公訴機關的指控成立。綜合考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實、情節、危害后果、悔罪表現,遂作出如上判決。

    來源:中國法院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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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沙發
    發表于 2023-3-6 15:30 | 只看該作者
    源頭么有治理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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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源頭  詳情 回復 發表于 2023-3-7 06:3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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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板凳
    發表于 2023-3-7 06:31 來自手機 | 只看該作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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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地板
    發表于 2023-3-7 14:29 來自手機 | 只看該作者
    沙縣老火車站那么多賣淫女 還光明正大的賣淫 咋都沒有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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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回復 支持 1 反對 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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